发布日期:2024-05-18 20:55 点击次数:87
(原标题: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失信,被罚49600元)
4月24日,根据政府采购网公示,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擅自变更、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三条,第七十七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二条。宁城县财政局决定,对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处罚。罚款49600元,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,在两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。处罚日期为2023年8月1日。
本文源自:金融界
作者:天眼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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